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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参同契》·26章 姹女黄芽

东汉 魏伯阳 著

河上姹女,灵而最神,

得火则飞,不见埃尘,

鬼隐龙匿,莫知所存。

将欲制之,黄芽为根。

物为阴阳,违天背元,

牝鸡自卵,其雏不全。

夫何故乎?配合未连,

三五不交,刚柔离分。

施化之精,天地自然,

火动炎上,水流润下,

非有师导,使其然也。

资使统正,不可复改。

观夫雌雄交媾之时,

刚柔相结而不可解,

得其节符,非有工巧以制御之。

男生而伏,女偃其躯,

秉乎胞胎,受炁之初,

非徒生时,著而见之,

及其死也,亦复效之,

此非父母教令使然。

本在交媾,定置始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