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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黄庭经》·03章·口为

东汉-两晋 佚名 著 2024-07-02

《黄庭经》第三章原文:

口为玉池太和官,漱咽灵液灾不干,体生光华气香兰,却灭百邪玉炼颜。审能修之登广寒,昼夜不寐乃成真,雷鸣电激神泯泯。

《黄庭经》第三章注释:

【口为玉池太和宫】:口中液水为玉津,一名醴泉,亦名玉浆,伫水为池也。百节调柔,五脏和适,皆以口为宫主也。(《大洞经》云:心存胃口,有一女子,婴儿形,无衣服,正立胃管,张口承注魂液,仰吸五气,当即藏满口中,内外津液,满口咽之,遣直入玄女口中。五过毕,叩齿三通,微咒曰:玉清高上,九天九灵,化为神女,下入胃清。金和玉映,心闲神明,服食日精,金华充盈。 )

【漱咽灵液灾不干】:灵液真气,邪不忤正。

【体生光华气香兰】:不食五谷,体无滓秽。

【却灭百邪玉炼颜】 :肌肤若冰雪,绰约若处子。

【审能修之登广寒】:广寒,月亮,北方仙宫之名。时所谓身内虚空处出现玉轮明月,内观所见。冬至之日,月伏广寒之宫。其时育养月魂于广寒之地,天人采精华之彩,以辩日月之光。

【昼夜不寐乃成真】:勤修静定,昼夜修持,则为真人。

【雷鸣电激神泯泯】:调神理气,精魄恬愉,虽震雷而不惊惧。雷鸣电激为修行时出现景象,耳边雷鸣或身感电击,此时用神昏昏默默,不为之所惊。又曰:雷为电激,为叩齿存思,乃是神用,不得言泯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