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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黄庭经》·11章·肝部

东汉-两晋 佚名 著 2024-07-02

《黄庭经》第11章原文:

肝部之中翠重里,下有青童神公子,主诸关镜聪明始,青锦披裳佩玉铃。和制魂魄津液平,外应眼目日月清,百疗所钟存无英,同用七日自充盈,垂绝念神死复生,摄魂还魄永无倾。

《黄庭经》第11章注释:

【肝部之宫翠重里】木宫也。肝色苍翠,大小相重之象也。

【下有青童神公子】肝,东方木位,主青,故曰青童。

【主诸关镜聪明始】肝主春三月,阳之本始。窍主目,五行之关镜,故曰聪明始也。

【青锦披裳佩玉铃】青锦,肝之色。玉铃,白脉垂象也。

【和制魂魄津液平】内指事也。东春和煦,万物生也。

【外应眼目日月精】肝外主眼,左日右月也。

【百疴所钟存无英】诸疾荐之,但存肝神无英公子。

【同用七日自充盈】五脏兼存,故言同用。凡七日为一竟者,一游也。

【垂绝念神死复生】垂死,存念肝神,还得活愈。

【摄魂还魄永无倾】《太微灵书》云:每月三日、十三日、二十三日夕,三魂弃身游外。摄之者,常仰眠、去枕、伸足、交手心上,瞑目闭气三息,叩齿三通毕,存心中有赤气,如鸡子从内出于咽中,赤气转大,覆身,变成火,以烧身,使匝,觉体少热,呼三魂名曰"爽灵、胎光、幽精"。即微咒曰:"太微玄宫,中黄始青,内炼三魂,胎光安宁,神宝玉室,与我俱生。不得妄动,鉴者太灵。若欲飞行,唯诣上清;若有饥渴,得饮玄水玉精。"又每月朔望晦光魄盛总交通,存思精炼反还之法。当此,乃仰眠伸足,掌心掩两耳,令指根绕于项上,闭息七遍,叩齿七通;心存鼻端白气,如小豆大,须臾渐大,冠身上下九重气,忽变成两青龙,在两目中,白虎在两鼻孔中,朱雀在心上,苍龟在左足下,螣蛇在右足下,两玉女著锦衣,手把火光当两耳门。毕,咽液七过,呼七魄名"尸狗、伏矢、雀阴、天贼、毒秽、臭肺"。即咒曰:素气九还,制魂邪奸,天狩守门,娇女执关,炼魄和柔,与我相安。不得妄动,看察形源,若有饥渴,听饮月黄日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