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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韬》·分兵

姜子牙 著 2024-07-15

武王问太公曰:“王者帅师,三军分数处,将欲期会合战,约誓赏罚,为之奈何?”

太公曰;“凡用兵之法,三军之众,必有分合之变。其大将先定战地、战日,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,期攻城围邑;各会其所;明告战日,漏刻有时。大将设营而陈,立表辕门,清道而待。诸将吏至者,校其先后,先期至者赏,后期至者斩。如此则远近奔集,三军俱至,并力合战。”

译文

武王问太公说:“君王率领军队出征,三军分别驻扎在几个地方,主将要按期集结军队会同作战,明定赏罚制度,应该怎么办?”

太公答道:“但凡用兵的法则,由于三军人数众多,必定有分合的变动。率军大将事先确定战斗的地点,作战的时间,然后下达文书给部下各将佐,约定进攻包围的城邑,各自会聚在一定的地方,明确地告知战斗的日期,军队到达的时间。然后,大将设立营帐,布陈阵式,在辕门竖立木杆,观日影记时,清理道路,等待各将吏的到来。各将吏到来的,核定到来的先后,在约定时间之前到来的,给以奖赏,在约定时间之后到来的,斩首。采用这样的措施,不论远近就会赶来集合,三军都到了,共同努力,会同作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