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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司马法》·03章·定爵

春秋 司马穰苴 著 2024-07-15

凡战,定爵位,著功罪,收游士,申教诏,讯厥众,求厥技,方虑极物,变嫌推疑,养力索巧,因心之动。

凡战,固众相利,治乱进止,服正成耻,约法省罚。小罪乃杀,小罪胜,大罪因。

顺天,阜财,怿众,利地、右兵,是谓五虑。顺天奉时,阜财因敌,怿众勉苦,利地守隘险阻,右兵弓矢御,殳矛守,戈戟助。凡五兵五当,长以卫短,短以救长,迭战则久,皆战则强。见物与侔,是谓两之。主固勉苦,视敌而举。

将心,心也;众心,心也。马、牛、车、兵、佚饱,力也。教惟豫,战惟节。将军,身也;卒,支也;伍,指拇也。

凡战,智也;斗,勇也;陈,巧也。用其所欲,行其所能,废其不欲不能,于敌反是。

凡战,有天,有财,有善。时日不迁,龟胜微行,是谓有天;众有有,因生美,是谓有财;人习陈利,极物以豫,是为有善。

人勉及任,是谓乐人。大军以固,多力以烦,堪物简治,见物应卒,是谓行豫。轻车轻徒,弓矢固御,是谓大军。密静多内力,是谓固陈。因是进退,是谓多力。上暇人教,是谓烦陈。然有以职,是谓堪物,因是辩物,是为简治。

称众因地,因敌令陈,攻战,守进,退止,前后序,车徒因,是谓战参。不服、不信、不和、怠、疑、厌、慑、枝、柱、诎、顿、肆、崩、缓,是谓战患。骄骄、慑慑、吟旷、虞惧、事悔,是谓毁折。大小、坚柔、参伍、众寡、凡两,是谓战权。

凡战,间远观迩,因时因财,贵信恶疑,作兵义,作事时,使人惠。见敌静,见乱暇,见危难无忘其众。居国惠以信,在军广以武,刃上果以敏。居国和,在军法,刃上察。居国见好,在军见方,刃上见信。

凡陈,行惟疏,战惟密,兵惟杂。人教厚,静乃治,威利章。相守义则人勉,虑多成则人物。时中服厥次治,物既章目乃明,虑既定心乃强。进退无疑,见敌无谋,听诛。无诳其名,无变其旗。

凡事善则长,因古则行。誓作章,人乃强。灭厉祥。灭厉之道:一曰义,被之以信,临之以强,成基一天下之形,人莫不说,是谓兼用其人。一曰权,成其溢,夺其好,我自其外,使自其内。一曰人,二曰正,三曰辞,四曰巧,五曰火,六曰水,七曰兵,是谓七政。荣、利、耻、死,是谓四守。容色积威,不过改意,凡此道也。

唯人有亲,有仁无信,反败厥身。人人、正正、辞辞、火火。

凡战之道:既作其气,因发其政。假之以色,道之以辞。因惧而戒,因欲而事,蹈敌制地,以职命之,是谓战法。

凡人之形,由众之求,试以名行,必善行之。若行不行,身以将之;若行而行,因使勿忘。三乃成章,人生之宜,谓之法。

凡治乱之道:一曰仁,二曰信,三曰直,四曰一,五曰义,六曰变,七曰专。

立法:一曰受,二曰法,三曰立,四曰疾,五曰御其服,六曰等其色,七曰百官宜无淫服。

凡军,使法在己曰专,与下畏法曰法。军无小听,战无小利,日成,行微曰道。

凡战,正不行则事专,不服则法,不相信则一。若怠则动之,若疑则变之,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,自古之政也。

【注释】 ①厥:犹"其" ②右兵:注重兵器。右,古代右为尊。 ③堪物简治:善于选拔任用各种人才去管理军中的各类事物。 ④物既章:旗帜鲜明。物,这里指旗帜。章,同"彰"。 ⑤厉祥:鬼怪妖魔。厉,恶鬼。祥,妖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