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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性命圭旨》·10.日乌月兔说

宋至明朝 佚名 著 2024-07-24
《性命圭旨》日乌月兔说

姹女捉乌,以吞玉兔。

婴儿驱兔,以吸金乌。

日中乌,乌乃神,神是火,

火属心,心为汞,汞在离。

月中兔,兔乃气,气是药,

药属身,身为铅,铅在坎。

身心两个字是药也是火也。采时谓之药。药中有火焉;炼时谓之火,火中有药焉。以火炼药而成丹,即是以神御气而成道也。

日者,阳也。阳内含阴,象砂中有汞也。阳无阴,则不能自耀其魂,故名曰雌火,乃阳中含阴也。日中有乌,卦属南方,谓之离女。故曰:日居高位反为女。

月者,阴也。阴内含阳,象铅中有银也。阴无阳,则不能自莹其魄,故名曰雄金,乃阴中含阳也。月中有兔,卦属北方,谓之坎男。故曰:坎配蟾宫却是男。

无漏云:铅求玉兔脑中精,汞取金鸟心内血,只驱二物结成丹,至道不繁无扭捏。

悟真云:先把乾坤为鼎器,次搏乌免药来烹,既驱二物归黄道,争得金丹不解生。

二物者,一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