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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春秋繁露》·30章·必仁且知

西汉 董仲舒 著 2024-08-04

【本篇题解】本篇论述仁爱和智慧的重要性,指出“不仁不智而有材能“,"适足以大其非,而甚其恶",而且强调仁爱和智慧必须统一起来。作者认为,仁与智的统一是选才用人的标准,所以篇名就叫“必仁且智"。在本篇的后半部分,作者对仁和智的具体表现分别作了详尽的论述。

【01】注释译文莫近于仁,莫急于智。不仁而有勇力材能,则狂而操利兵也;不智而辩慧獧给(1),则迷而乘良马也。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,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,而赞其僻违之行,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。其强足以覆过,其(2)御足以犯诈,其慧足以惑愚,其辩足以饰非,其坚足以断(3)辟,其严足以拒谏。此非无材能也,其施之不当而处之不义也。有否心(4)者,不可藉便執,其质愚者不与利器。《论》之所谓不知人也者(5),恐不知别此等也。仁而不智,则爱而不别也;智不而仁,则知而不为也。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,智者所以除其害也。

【注释】

(1)獧给:同“獧急”,急切。(2)御:强暴。(3)断辟:破坏法纪。辟:法纪。(4)否心:野心,不正当的想法。(5)《论》之所谓不知人也者:《论语·尧曰》中有“不知言,无以知人也”句,与此意同。

【译文】没有什么比仁更接近,没有什么比取得智慧更急切。不仁却有勇气、力量、才能,就会没有约束并操持起锋利的兵器;不智却能诡辩而急切,就如同迷失方向而乘骑好马。所以不仁不智而有才能,就将用自己的才能来辅助他的邪狂的思想,而帮助他的违礼的不正当行为,这些正好可以扩大他的错误而又加重他的罪恶。他的强盛足可以掩盖过错,他的强暴足可以触犯伪诈,他的智慧足可以迷惑迟钝者,他的辩才足可以粉饰过错,他的坚定足可以破坏法纪,他的严厉足可以拒绝进谏。这些人不是没有才能,是他的做法不恰当使他处于不义之地。有邪恶之心的,不可以借给他便利的形势,本质愚笨的,不可以给他锋利的用具。《论语》所说的不了解别人的,恐怕就不了解这些区别。仁但不智慧,就会只知爱却不能区别是非;智但不仁爱,就会只知善恶却不愿去做。所以仁者是爱护人类的,智者是除去祸害的。

【02】注释译文何谓仁?仁者憯怛(6)爱人,谨翕(7)不争,好恶敦(8)伦,无伤恶之心,无隐忌之志,无嫉妒之气,无感愁之欲,无险诐(9)之事,无辟违之行。故其心舒,其志平,其气和,欲其节,其事易,其行道,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争也。如此者谓之仁。

【注释】

(6)憯怛(cǎndá):诚恳。(7)谨翕:恭谨和谐。翕:和谐。(8)敦:敦实,厚实。(9)诐(bì):偏颇,不正当。

【译文】什么叫做仁?仁爱者要诚恳地爱护别人,恭谨和谐与人无争,喜好、厌恶都敦实有序,没有伤害别人的坏想法,没有隐瞒忌讳的思想,没有嫉妒的精神,没有因感而愁的欲念,没有阴险不正当的事,没有违背法纪的行为。所以他的心情舒展,精神平和,性情温顺,他的欲望有节制,他的事情容易处理,他的行为符合正道,所以能平和简易和谐有条理而没有争斗。像这样的人就叫做仁。

【03】注释译文何谓之智?先言而后当。凡人欲舍行为,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。其规是者,其所为得,其所事当,其行遂,其名,荣其身故利而无患,福及子孙,德加万民,汤武是也。其规非者,其所为不得,其所事不当,其行不遂,其名辱,害及其身,绝世无复(10),残类灭宗亡国是也(11)。故曰莫急于智。智者见祸福远,其知利害蚤,物动而知其化,事兴而知其,归见始而知其终,言之而无敢譁(12),立之而不可废,取之而不可舍,前后不相悖,终始有类,思之而有复,及之而不可厌。其言寡而足,约而喻,简而达,省而具,少而不可益,多而不可损。其动中伦,其言当务。如是者谓之智。其大略之类,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,谓之异,小者谓之灾。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。

【注释】

(10)绝世无复:应作“绝世无后”。繁体字“复”因与繁体字“后”形近而误。后:后嗣,后代。(11)是也:此前应补人“桀纣”二字。(12)譁:指哗众取宠,即用浮华的言词博取众人欢心。

【译文】什么叫做智?先说话而后面对现实。凡是要停止行动做为,全依据智慧先规划然后才去做。其中规划对的,他的做为就有好结果,他所从事的就恰当,他的行为能够进行,他的名声就显荣,他自己本来就有利而没有祸害,福延续到子孙,德影响到百姓,商汤、周武就是这类人。其中规划得不对的,他的做为就没有好结果,他所从事的就不恰当,他的行为就不会有结果,他的名声就受到羞辱,祸害就要危及自身,断绝了宗嗣没有后人,残害同类灭绝同宗失掉国家,夏桀、商纣就是这类人。所以说对用智不要急燥。智慧者能发现祸、害幸福、目光长远,他知晓利害就早,事物一出现就知道它如何变化,事情一发生就知道它的归宿,见到开始就知晓它的结果,谈说起来并不敢哗众取宠,确立肯定了的道理就不可废除,取得的结果就不能舍弃,前后不相违背,从结束到开始都有条理,思考起来可以有回复,赶到他身边却又不生厌恶。他的话说得少但已经足够,简略却通晓,简单却通达。节省却完备,少到不可再增多,多到不可再减少。他的动作行为符合原则,他的言论正符合要害。如同这样的,就是智。这些是仁智的大体上的原则,天地上的万物有不恒定的变化,称这种不固定的变化为异常,其中小的异常叫做灾。灾害常常先出现而异常现象紧随着出现。

【04】注释译文灾者,天之谴(13)也;异者,天之威也。谴之而不知,乃畏之以威。《诗》云。:“畏天之威。”殆此谓也。凡灾异之本,尽生于国家之失。国家之失(1乃5)始萌芽,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;谴告之而不知变,乃见怪异以惊骇之,惊骇之尚不知畏恐,其殃咎乃至。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。谨案(16)灾异以见天意。天意有欲也,有不欲也。所欲所不欲者,人内以自省,宜有懲于心;外以观其事,宜有验于国。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,畏之而不恶也,以为天欲振吾过(17),救吾失,故以此报我也。《春秋》之法,上变古易常,应是而有天灾者,谓幸国。孔子(18)曰:“天之所幸,有为不善而屡极。”楚庄王以天不见灾,地不见孽(19),则祷之于山川,曰:“天其将亡予(20)邪?不说吾过,极吾罪也。”以此观之,天灾之应过而至也,异之显明可畏也此。乃天之所欲救也,《春秋》之所独幸也,庄王所以祷而请也。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,而况受天谴也?

【注释】

(13)谴:责备,责怪。(14)《诗》云:诗见《周颂·我将》。(15)乃始:应作“方始”,刚刚开始。(16)案:考察,考核。(17)振吾过:制止我们的过错。振:救,制止。过:过错。(18)孔子曰:语不见《论语》,不知所出。(19)孽:罪过,灾祸。(20)亡予:《说苑·君道》作“天其将忘予与?”,从下文文义看,作“忘”合适。

【译文】灾害,是上天的责备;异常现象,是上天的威风。责备他还不知改悔,就用威严使他畏惧。《诗经》上说:“畏惧上天的威严。”大概说的是这一意思。所有灾害变异的本源,全出现在国家的失误上。国家的失误刚开始露出苗头,上天就出现灾害来责备告诉他,责备告诉他仍不知改变,就出现怪异的现象使之惊惧害怕,使之惊惧害怕还不知畏惧害怕,他的灾祸就出现。由此可见上天的想法是仁爱而不愿陷害别人。谨慎的案察灾害变异就可以了解上天的意愿。上天的意愿有希望,有的不希望。希望的和不希望的,人们要在内心自己反省,应该对自己的思想有惩戒;对外面要观察事务,应该对国家有验证。所以看到由灾害变异表现出的上天的意图,畏惧它却不厌恶它,认为上天想要制止我们的过错,制止我们的失误,所以用这些现象向我们报告。《春秋》的记事方法,往上改变古已有固之的有常规,回应这种情况就出现天灾的,叫做有幸的国家。孔子说:“上天所宠幸的人,有做坏事而多次犯过罪的”。楚庄王见到上天不出现灾害,大地不出现灾祸,就向山川祈祷,说:“上天难道忘记我们国家了吗?不说清我的过错,要使我们的罪行发展到极点。”由此看来,上天的灾害是回应人的过错而出现的,异常情况的出现很清楚是可畏惧的。这本是上天所要挽救的,《春秋》所希望的,楚庄王所以祈祷而出现请求的。圣明的君主尚且愿意接受忠臣的进谏,何况对上天的警告呢?